五、本章各節關於樓地板面積之計算,不包括法定防空避難設備面積,室內停車空間面積、騎樓及機械房、變電室、直通樓梯間、電梯間、蓄水池及屋頂突出物面積等類似用途部分。 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 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但依據智慧局解釋,第二項仍係指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佈,不包括出租或出借等非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佈。
-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
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 - 第14條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僱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管制性化學品,不得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使用。
-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第一項指定之機械、設備或器具,符合前項安全標準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
- 但因刑法等規定,盧男被評估有高度再犯風險,送進病監接受強制治療,也因相關規定並未設限,讓盧男在監獄中多待了9年,今年9月間才被評估為風險顯著降低,才獲得出獄。
- 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 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
建築物用途類組為C類者,除有現場觀眾之電視攝影場不得超過三十公尺外,不得超過七十公尺。 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1、B-2、D-1、D-2組者,應在避難層設出入口,其總寬度不得小於該用途樓層最大一層之樓地板面積每一○○平方公尺寬三十六公分之計算值;其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五○○平方公尺時,三十六公分應增加為六十公分。 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者在避難層供公眾使用之出入口,應為外開門。 91條 出入口之總寬度,其為防火構造者,不得小於觀眾席樓地板面積每十平方公尺寬十七公分之計算值,非防火構造者,十七公分應增為二十公分。 一、六層以上,或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B、D、E、F、G類及H-1組用途使用之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五○○平方公尺者,除其直通樓梯於避難層之出入口直接開向道路或避難用通路者外,應在避難層之適當位置,開設二處以上不同方向之出入口。 其中至少一處應直接通向道路,其他各處可開向寬一‧五公尺以上之避難通路,通路設有頂蓋者,其淨高不得小於三公尺,並應接通道路。
91條: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前四項之型式驗證實施程序、項目、標準、報驗義務人、驗證機構資格條件、認可、撤銷與廢止、合格標章、標示方法、先行放行條件、申請免驗、安全評估報告、監督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官員指出,上述侵權行為恐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加害人之強制治療是以矯正行為人異常人格及行為,使其習得自我控制以達到再犯預防為目的,與尋常之疾病治療有異,學者及醫界鹹認無治癒之概念,應以強制治療目的是否達到而定,故期限以「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為妥。
五、處理或暴露於二硫化碳、三氯乙烯、環氧乙烷、丙烯醯胺、次乙亞胺、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無機化合物等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害性化學品之工作。 前三項之事業單位規模、性質、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管理、自動檢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績效認可、表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二項檢查之對象及其作業經歷、項目、期間、健康管理分級、檢查紀錄與保存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高溫度、異常氣壓、高架、精密、重體力勞動及對於勞工具有特殊危害等作業之減少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91條2025 僱主不得對前項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但僱主證明勞工濫用停止作業權,經報主管機關認定,並符合勞動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
91條: 政府採購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77 條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
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
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
築機關申報。 前項檢查簽證結果,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定期會同各有關機關複查
。 第三項之檢查簽證事項、檢查期間、申報方式及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
。 職故,行為人於改善期間內再次被查獲同一違規情事(即其尚未改善之繼續性違法行為),自尚未能符合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得連續處以罰鍰之要件。
- 本件協議時為保障影片於臺灣地區上映時之票房收入及Internet網路侵權對臺灣地區上映票房之影響,已再議約時承諾,對於臺灣地區Internet Download及公開傳輸之侵權行為,臺灣發行公司(告訴人)得以自身之名義依法蒐證、配合司法單位取締及提出侵權行為等權利。
- 九、性交易服務者經健康檢查發現有前款所定之疾病者,吊扣其證照,依法通知其接受治療,並於治療痊癒後發還證照。
- 前三項之事業單位規模、性質、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管理、自動檢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績效認可、表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HPV1 人類乳突病毒是一種DNA病毒,已被發現超過200多種型別,男性若感染後也有可能出現病變,是非常普遍的疾病,且根據類型不同可分為低致癌型與高致癌型。
- 第26條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僱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訂定作業環境監測計畫,並設置或委託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作業環境監測機構實施監測。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醒,有許多網路賣家,因為販售相同類型商品,自行取用他人照片,下載後轉貼、轉傳等行為,都涉及著作權法91條的「重置」行為,可能觸法及侵害他人權益。 侵權行為,意即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而受到侵害之人可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5大訴求包括了對於性罪犯之風險管控與評估需再精進、提升處遇治療品質並改善專業治療人員待遇、強化社區預警監控、針對難以治療的固著型之性犯罪者制定《治療安置法》,最後則是建立跨部會專業系統整合因應小組,針對釋憲後的諸多問題,以及執行面的整合與分工,建立制度。 張淵森說,但對於治療期是否應定期限,大法官認為視個案而定,無法統一規定期限,他認為輕罪應定期限,例如有件遛鳥俠案件,法院判7月徒刑,卻必須接受4年強制治療,「有必要關他4年嗎?會不會關到死?」去年纔有1人在治療期間死亡。
91條: 民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註釋-錯誤表意人之賠償責任
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之強制治療與刑法第91條之1之刑後強制治療,性質有別,受理之法院亦不同,不能不辨。 查本件受刑人於「95年5月間」某日對未滿14歲之男子強制性交犯行,原確定判決經比較新舊法規定後,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及刑法第222條第1項規定,論以連續對未滿14歲之男子強制性交罪刑,併適用有利於受刑人之「修正前」刑法第91條之1規定,諭知「刑前」強制治療確定。 91條2025 以上6罪原定執行刑11年,再與另犯之竊盜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8月確定,現於宜蘭監獄執行中,即將於108年12月20日執行完畢等情,有原確定判決書、臺灣高等檢察署102年執更字第26號執行指揮書在卷可稽。
主旨:有關對違反建築法規定經本府都市發展局裁處罰鍰並限期改善之案件,於改善期間,再次被查獲違規案件之處理方式之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本案被告自始否認犯罪,當然也沒有與告訴人和解,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條 第二審認為第一審法律適用違誤,撤銷原判,改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第53條主管機關辦理本法所定之認可、審查、許可、驗證、檢查及指定等業務,應收規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91條: 著作權法光碟犯罪刑度較重且非告訴乃論 合憲
修正前刑法第91條之1關於刑「前」強制治療之規定,修正後改採刑「後」強制治療。 受刑人如在監獄執行,應由監獄依監獄行刑法第81條第3項規定,檢具相關鑑定、評估報告,送請該管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裁定之。 法院裁定準許後,由檢察官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執行期間應每年鑑定、評估,其處分期間則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 另依同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收受法院、軍事法院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第1項、第2項規定所為之強制治療裁定後,應即通知強制治療受處分人至強制治療處所接受強制治療。 司法院以此強制治療性質雖屬行政或民事性質,但並無訟爭性,復與非訟事件程序有所扞格,且與刑法第91條之1之強制治療程序,同以加害人犯性侵害犯罪為前提,乃訂頒「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強制治療裁定應行注意事項」第1條明定由該管地方法院刑事庭裁定之(該條立法理由參照)。
第47條代行檢查機構執行職務,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中央主管機關並得予以暫停代行檢查職務或撤銷指定代行檢查職務之處分。 第一項事業之指定、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項目、危害評估程序與控制、分級管理方法、適性評估原則、工作調整或更換、醫師資格與評估報告之文件格式、紀錄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檢查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之醫師為之;檢查紀錄僱主應予保存,並負擔健康檢查費用;實施特殊健康檢查時,僱主應提供勞工作業內容及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予醫療機構。 第一項所稱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種類、應具之容量與其製程、竣工、使用、變更或其他檢查之程序、項目、標準及檢查合格許可有效使用期限等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16條僱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91條: 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註釋-治療處分
況被告具備資訊工程研究所畢業之智識程度,對於電腦資訊顯然優於社會大眾,應知悉設定網路密碼之必要性。 我們介紹很多次了,著作財產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就著作財產權受侵害時,得依法提起告訴或自訴,至於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則不得提起告訴。 而最高法院106年臺上字第31號判決意旨還提醒,獨家授權,並非專屬授權。
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 91條2025 ,並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 檢視現行法條 第 99 條 犯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之罪者,因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
權人之聲請,得令將判決書全部或一部登報,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檢視現行法條 第 98 條 犯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六條之一之罪,供犯罪
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 但犯第九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一條
之一第三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於犯人者為限。
91條: 資料保護與加密技術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3.個資法第29條:個人資料若遭他人不法蒐集、處理、利用等,當事人可請求損害賠償。 如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例如公開道歉)。 如果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金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命對方賠償新臺幣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之金額。
第26條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第21條僱主依前條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 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其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大法官解釋行政函釋第93條乘客或航空器上工作人員之損害賠償額,有特別契約者,依其契約﹔特別契約中有不利於中華民國國民之差別待遇者,依特別契約中最有利之規定。 無特別契約者,由交通部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並參照國際間賠償額之標準訂定辦法,報請行政院覈定之。
91條: 相關新聞
二、建築物用途類組為A-1組者,按觀眾席面積每十平方公尺寬十公分之計算值,且其二分之一寬度之樓梯出口,應設置在戶外出入口之近旁。 91條2025 其開設採光用固定窗戶或在陽臺外牆開設之開口,除開口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內並裝置具有半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之防火設備者,應與其他開口相距九十公分以上。 (三)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且具有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 (二)進入安全梯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且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 (一)安全梯間四周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並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 二、通達六層以上,十四層以下或通達地下二層之各樓層,應設置安全梯;通達十五層以上或地下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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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即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第91條及92條之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38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僱主應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按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並公佈於工作場所。 第36條中央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得實施檢查。 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 第二項醫療機構之認可條件、管理、檢查醫師資格與前項檢查結果之通報內容、方式、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